什么是企业设立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是开始创业的第一步。 其流程包括:名称核准、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税务登记、申领发票、银行开户、参保登记等。
公司类型 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通常把公司划分为五类: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01
设立登记材料规范
1、有限公司登记注册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申请设立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2、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注册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02
企业需备资料
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可在“名称核准”模块查询打印);拟设立公司的经营范围;拟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公司设立董事会提供)、监事、财务负责人、工商联络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拟设立公司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人股东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电话及各自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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